以下我将为你系统梳理国考宪法的核心考点,分为核心理论、高频考点和备考策略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核心理论框架(宪法学的“骨架”)
理解宪法的核心精神,有助于你串联起零散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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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 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宪法最核心的特征。
- 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只需过半数即可。
- 内容的根本性: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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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与政体
- 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它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
-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核心原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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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其写入宪法,是宪法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 法治原则: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 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第二部分:高频考点详解(国考的“必考题”)
这些是每年考试反复出现的知识点,必须烂熟于心。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这是绝对的高频考点,常以案例形式出现,判断某个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的某项权利。
| 权利名称 | 常见考查形式/易混淆点 | |
|---|---|---|
| 平等权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等差异而受到不平等对待。注意:这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如选举权有年龄限制)。 |
| 政治权利和自由 |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区分“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会同时剥夺多项政治权利和自由。 |
| 宗教信仰自由 | 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 |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 人身自由 | 核心考点! 包括: 人身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常考情景题:警察搜查住宅需要搜查证;扣押信件需要法律规定的程序。 |
| 社会经济权利 | 劳动权、休息权、财产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 | 财产权是重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 特定主体的权利 |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 | 体现宪法的人文关怀。 |
国家机构
这部分重在记忆各机构的性质、组成、职权和任期。
| 国家机构 | 性质/地位 | 组成 | 核心职权 | 任期 |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 | 代表、主席团、常委会 |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主席、总理、军委主席等);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 |
5年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权力。 |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决定任免驻外全权代表等;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
5年(与人大相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 | 主席、副主席 | 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等; 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
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
| 国务院 |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 | 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如经济、教育、科学等); 制定行政法规; 规定行政措施;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
5年,与人大任期相同。 |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 主席、副主席、委员 |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 主席没有任期限制。 |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 代表 |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 3-5年不等。 |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 省长、市长、县长等 | 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 与本级人大任期相同。 |
【国家机构记忆口诀】
- 人大是权力,常委常设,主席代表国家,国务院管行政,军委管军队。
- 注意区分:
- 立法权: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 行政权: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 任免权:全国人大(决定主席、总理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任免国务院副职等,主席根据决定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
- 主席的任期限制和军委主席的无任期限制是重要对比考点。
宪法修正案
特别是2025年第五次修正案,是近年来的绝对热点。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正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写入宪法,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
-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加强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将“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修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第三部分:备考策略与建议
- 理解记忆,而非死记硬背:特别是国家机构部分,要理解它们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分工,为什么国务院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因为人大是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执行机关。
- 对比记忆,构建知识网络:将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对比。
- 全国人大 vs 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组成人员、会议制度等。
- 主席 vs 国务院:谁发布命令?谁任免官员?(主席根据决定任免,国务院自行决定任免部门领导)。
- 公民权利:人身自由中的各个子权利(人身、住宅、通信)有何区别?
- 关注时事,联系实际:国考常识与时政结合紧密,每年两会召开,都会涉及《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报告中提到的政策、改革方向,其宪法依据是什么?这有助于你理解宪法的现实意义。
- 刷题巩固,查漏补缺:找一些高质量的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通过做题,不仅能检验学习效果,还能熟悉出题方式和高频考点,错题本是必备的。
- 利用口诀和图表:将复杂的知识点编成口诀(如上文),或绘制思维导图,将国家机构、公民权利等体系化,一目了然,便于记忆。
国考宪法考点虽然繁杂,但核心突出,抓住“公民权利”和“国家机构”这两大主线,辅以对宪法精神和修正案的理解,你就能在考试中游刃有余,祝你备考顺利,成功上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