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秦论》是西汉贾谊的政论名篇,深刻剖析了秦朝兴亡的历史教训,文中蕴含丰富的文化常识,涉及政治制度、历史事件、思想观念、地理沿革等多个方面,理解这些背景知识对把握文章主旨至关重要。
从政治制度来看,秦朝推行的一系列变革是理解《过秦论》的基础,文中“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提到的“废先王之道”,指秦废除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实行郡县制,这一制度由商鞅变法时初步确立,秦始皇统一后全面推行,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郡下设县,郡守、县令均由中央直接任免,不得世袭,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而“焚书坑儒”则是秦始皇为统一思想、打击复古言论采取的文化专制措施,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书,民间私藏的《诗》《书》诸子百家书籍也限期交出烧毁,并将非议朝政的儒生方士四百六十余人坑杀于咸阳,这些措施虽在短期内强化了思想控制,但也摧残了文化,激化了社会矛盾。

历史事件方面,文章梳理了秦从崛起到灭亡的过程,涉及多个关键节点。“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指的是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实力大增,其后的惠文王(称王前为惠文君)、武王、昭襄王时期,秦国不断扩张领土,如昭襄王时期的长平之战(公元前260年),歼灭赵军主力,为统一六国奠定基础。“奋六世之余烈”中的“六世”,通常指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六代君主,至秦始皇嬴政即位时,秦国已具备统一天下的实力。“吞二周而亡诸侯”指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始皇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则反映了秦朝对南方百越地区的经略,派遣屠睢、赵佗率军南征,设置郡县,将岭南地区纳入版图,促进了民族融合和区域开发。
思想文化领域,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是理解秦朝“焚百家之言”背景的重要线索,当时儒、墨、道、法、名、阴阳等各家学派围绕治国理念、社会秩序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家思想因强调以法治国、中央集权,深受秦国统治者青睐,商鞅主张“法不阿贵”,申不害强调“术治”,慎到提倡“势治”,韩非则集法家思想之大成,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理论,成为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指导思想,而儒家提倡“仁政”“德治”,主张恢复周礼,与秦朝的专制统治形成冲突,因此成为“焚书”的主要打击对象。“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中的“山东”并非指今山东省,而是战国时期泛指崤山或华山以东的六国地区,因秦国地处关中(崤山以西),故称六国为“山东”。
地理概念在文中也有体现。“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中的“崤函”指崤山和函谷关,崤山位于今河南洛宁西北,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东北,二者地势险要,是秦国东出争霸的天然屏障;“雍州”是古九州之一,相当于今陕西、甘肃、宁夏及青海部分地区,秦国凭借雍州的地理优势,逐渐发展壮大。“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亿丈之城,不测之溪以为固”中的“华”指华山(今陕西华阴境内),“河”指黄河,秦始皇凭借华山作为城墙,黄河作为护城河,自认为关中地区固若金汤,却最终未能避免亡国的命运,凸显了民心向背的重要性。
总结来看,《过秦论》中的文化常识不仅是理解文本的钥匙,更是认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历史发展脉络和思想文化演变的重要窗口,贾谊通过对秦朝兴亡的反思,警示后世统治者“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强调以民为本、施行仁政对于政权巩固的重要性,这一思想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关问答FAQs
问:《过秦论》中“六国”指的是哪些国家?
答:文中的“六国”指战国末期被秦始皇灭掉的六个诸侯国,分别为韩、赵、魏、楚、燕、齐,韩(今河南中部)、赵(今河北南部及山西北部)、魏(今河南北部及山西南部)三国处于中原核心地带,是秦国东扩的主要障碍;楚(今长江中下游地区)疆域广阔,实力较强;燕(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南部)地处北方;齐(今山东半岛)经济富庶,东临大海,六国虽曾合纵抗秦,但因各自为政、利益不一,最终被秦国逐一击灭。
问:秦朝的“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有何根本区别?
答:根本区别在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及权力传承方式,分封制下,天子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受封诸侯在封地内世袭统治,拥有行政、军事、财政等自主权,易形成割据势力(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郡县制下,郡守和县令由中央直接任免,不得世袭,仅是地方行政官员,必须服从中央政令,辖区内的人口、土地、财政等均由中央掌控,从而有效加强了中央集权,奠定了后世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