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也是很多国考考生关心的一点。

简单直接的回答是:国考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科目中,有专门针对“标点符号使用”的考点,但形式不是让你修改句子,而是以“语句表达”或“病句辨析”的题型出现。
下面我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考不考?—— 考,但方式特殊
国考大纲明确指出,“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会考查“对文字材料主旨意图、具体信息、上下文逻辑关系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而标点符号是构建句子逻辑、表达语义的重要工具,因此对它的考查是包含在其中的。
国考不会像中小学语文考试那样,给你一个句子让你找出哪个标点用错了,或者让你直接填入正确的标点,这种题型过于基础,不符合公务员岗位对能力的要求。
怎么考?—— 融入“病句辨析”和“语句排序”
对标点符号的考查,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题型来体现:
病句辨析(最常见)
在这种题型中,一个句子可能因为标点符号使用不当而导致整个句子结构混乱、逻辑不清或产生歧义,你需要找出有语病的句子。
【经典例题】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 这个小区的居民,有不少是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 B. 他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认为是比较客观的。 C.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加油站”和“充电宝”。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答案与解析】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 C。
- A选项:考查逗号的使用。“这个小区的居民”后面加逗号,使得主语和后面的谓语“有不少是……”被错误地隔开,造成了句子成分的残缺或结构混乱,应该去掉逗号,写成“这个小区的居民有不少是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
- B选项:考查逗号的使用,句子中插入“我认为是”这样的插入语,如果使用逗号会打乱句子主干“他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比较客观的”,正确的标点应该是使用破折号来引出插入语,或者将插入语放在句末。“他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认为是比较客观的。”
- C选项:标点使用完全正确,书名号使用规范,引号使用恰当,句子流畅。
- D选项:考查书名号的使用。“民法典”是法律的名称,应该用书名号《》。“法典”是普通名词,不能用书名号,正确的写法是“……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你不仅要会读句子,更要理解标点符号在句子结构中的作用,一个错误的标点,就会让整个句子“生病”。
语句排序(间接考查)
在这种题型中,给定几个打乱顺序的句子,要求你重新排列,使语意连贯、逻辑通顺,这时,句末的标点符号(特别是句号、问号、感叹号)就成为了判断句子结构的重要线索。
【逻辑思路】
- 句号(。):表示一个完整的陈述句结束,一个句号结束的句子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意思单元。
- 问号(?):表示疑问,后面通常会跟表示回答的句子。
- 感叹号(!):表示强烈的感情,后面通常会接解释或说明。
在做排序题时,你可以通过观察标点,先将句子按“意群”或“逻辑块”进行初步分组,然后再考虑句子间的逻辑关系(如因果、转折、总分等),这会大大提高你的做题速度和准确率。
总结与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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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考点:国考确实考标点,但不是孤立的,而是作为“病句辨析”和“语句排序”等题型的“工具”和“线索”来考查,你的目标不是成为一个标点符号专家,而是要能通过标点符号快速准确地理解句子结构和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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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重点:
- 掌握核心标点的功能:重点复习逗号、句号、分号、冒号、引号、破折号、书名号等在复杂句式中的用法,特别是它们如何表示停顿、解释、强调、总结等逻辑关系。
- 培养语感:多读政府工作报告、官方新闻评论、社论等规范、严谨的书面语材料,这些材料是国考命题的语料来源,长期浸润其中,你对正确标点符号的“语感”会自然而然地提升。
- 专项练习:找一些高质量的病句辨析题来做,在做题时要有意识地分析错误选项中标点符号的问题,不要只凭感觉选,要能说出“为什么这里用逗号是错的,应该用分号/句号/破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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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过度焦虑:对标点的考查难度不会太大,通常都是一些常见的、典型的错误,只要你在备考中稍加留意,就能轻松应对。
国考考标点,但考的是“活”的标点,是它在具体语境和逻辑中的应用。 把它融入到言语理解的整体复习中,就能事半功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