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属于第35类商标。
在以互联网为发展主导力量的时代背景下,许多企业都为了响应时代发展的脚步借助使用自媒体的力量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产品或服务的推广销售,诸如: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网站平台、网页应用和手机APP等,运用这些互联网平台工具能够帮助众多企业覆盖更广的传播营销市场,挖掘出更多的潜在客户,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各企业之间就很容易因为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在商标类别的选择上产生纠纷,为了防止侵权纠纷,各企业因根据自己的行业定位注册相关的互联网商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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